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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海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5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披露了金
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公司)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相关诉讼情况(公告编
号 2024-55、2024-56、2024-58)。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
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发布《特别代
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王澎涛等 60 名权利人
的特别授权,向南京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经最高
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南京中院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本案。据此,南京中院发布权利登记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权利人范围
    本案权利人范围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与本案具有相
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
                            1
    1.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含)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含)
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含)闭
市后当日仍持有金通灵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091);
    2.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含)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含)
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含)期间卖出金通灵公司股票(证券代
码:300091)。
    (二)投资者保护机构基本情况
    投资者服务中心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
立并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该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30 亿元人民币,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10109324690714C。
    投资者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面向投资者开展公益性
宣传和教育;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或证券持
有人身份行权;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
为投资者提供公益性诉讼支持及其相关工作;中国投资者网
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调查、监测投资者意愿和诉求,
开展战略研究与规划;代表投资者,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
反映诉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业务。
    (三)投资者参加本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方式与法律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符合前述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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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期向南京中院声明退出本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即视为同
意参加本特别代表人诉讼。
    参加本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投资者视为对投资者服务中
心进行特别授权,即同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其参加开庭审
理,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提起或放弃上诉,申请执行,委托诉
讼代理人等。
    (四)投资者声明退出的权利及期间
    符合前述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如不愿意参加本特别代
表人诉讼,应当在南京中院公告期间届满(即 2025 年 2 月 5
日)后 15 日内向南京中院提交声明退出特别代表人诉讼。对
于声明退出的投资者,南京中院不再将其登记为特别代表人
诉讼的原告,该投资者可以另行起诉。
    权利人声明退出的提出方式:通过登录南京法院网上诉
讼服务中心(http://ssfw.njfy.gov.cn)代表人诉讼平台提
出,或邮寄书面声明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 35 号江
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庭;联系人:王法官;联
系电话:025-83522174。
    (五)案件受理费
    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后由败诉
方按照诉讼标的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公司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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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
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深圳证券
交 易所网站 ( https://www.szse.cn ),以及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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