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21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4-015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加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以邮
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
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张金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金涛先生(简历见附件 1)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
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尼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尼拉女士(简历见附件 1)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选举布琼次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布琼次仁先生(简历见附件 1)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
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选举单志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单志健先生(简历见附件 1)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
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一至四项人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
董事会提名牟文女士、王蓓女士、杨勇先生、邓昭平先生、
严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提名王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3)提名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4)提名邓昭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5)提名严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 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本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
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每年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行使职权的合理费用可以在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
案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独
立董事薪酬事宜,独立董事全员回避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1: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金涛,男,1973 年 8 月出生,汉族,硕士,中共党
员,高级工程师。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宝钢化工公司
化二厂技术员、技术组长,宝钢化工公司化二厂副厂长,宝
钢股份化工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办副主任,宝钢化工办
公室(企业文化部)副主任、党办副主任,办公室(企业文
化部)主任、党办主任,宝钢化工公司梅山分公司副经理,
宝钢化工宝山分公司化二厂厂长,宝钢化工宝山分公司经理
助理(见习)、生产技术室主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室主任、
副经理,宝钢化工设备管理部部长,宝钢化工总经理助理兼
设备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宝武炭材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
年 11 月至今任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本
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 年 12 月至今任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份至今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张金涛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党
委副书记,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 30,000 股,除此
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金涛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尼拉,女,1974 年 11 月出生,藏族,中共党员,硕士
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八次
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五一巾帼标兵(2011 年)。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西藏山南罗布莎铬铁矿生产技术科技术员,
西藏矿业日喀则分公司技术员,西藏矿业生产技术开发部技
术员、副经理、经理,西藏矿业党委委员兼总经理助理、机
关党支部书记,西藏山发工贸有限公司监事,西藏矿业阿里
分公司负责人。目前任西藏矿业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兼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勘探分公司负责人、西
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藏自治区土地
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外聘专家。
截至公告日,尼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0,025 股(其中
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 25,600 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尼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布琼次仁,男,1966 年 6 月出生,藏族,中共党员,大
专学历,会计员,经济师。1982 年 11 月参加工作。曾在本
公司前身东风矿机修车间、西藏罗布萨矿机修车间、西藏罗
布萨矿财务科工作,曾任西藏罗布萨矿财务科科长,本公司
财务部财务总监助理、副经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山南分公司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在中国黄金集
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挂职任副总经理(协助董事长工作),
2014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
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布琼次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004 股(其
中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 25,600 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布琼次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志健,男,1976 年 4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
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8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宝山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财会处会计,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财务会计、总账主管、董秘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
长、审计监察部部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纪委副书记、审计部、纪检监督部部长等职务。2021 年 8 月
起任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督部部
长、审计法务部部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21 年 12 月起同时担任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法律顾问,2023 年 9 月起同时担任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首席合规官)。2024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单志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单志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牟文,女,1965 年 9 月出生,汉族,硕士。现任四川大
学商学院会计与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长虹美菱、君
逸数码独立董事。曾任长虹华意、硅宝科技、富临精工、金
徽酒、金路集团等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达卡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顾
问等。2021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牟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牟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蓓,女,1978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6
年获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2 年获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
学位。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
学社会法研究所负责人。兼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法
学会法商融合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届特
约监督员、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入选四川省人民政
府法律人才专家库,四川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被聘为四
川省行政立法咨询专家、成都市四大班子第四届法律顾问团
成员、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
家。2002 年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考试,2005 年加入四川致高
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2021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王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王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勇,男,1969 年 12 月出生,汉族,重庆涪陵人,大
学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专业带头人,现就职于四川财经
职院,中共党员。兼任四川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会
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专家、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成都
市监察委特约监察员、成都市税务局特约监督员、成都市龙
泉驿区财税服务协会会长、成都市代理记账协会监事长。主
持、参与完成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统战部、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文旅厅、四川省委统
战部、四川省民宗委、四川省会计学会等专业课题 25 项,
公开发表专业科研论文 40 余篇,一项课题成果获得四川省
人民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课题成果获得教育部
表彰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课题实践运用成效获得
中央政治局领导签批肯定意见。长期受聘担任会计师、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培训主讲老师,为大型企业
集团、财政、税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财税专业培训。
兼任多家企业财务顾问,熟悉国家财税法规、会计准则、审
计准则,具有丰富的财税实务经验。现兼任川能动力(000155)
独立董事,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证(2015 年 4 月取
得)。2021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杨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杨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邓昭平,男,1963 年 9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理学
博士,教授,现任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教授,
从事矿产资源及材料学专业教学和科研开发工作。主要经历:
1984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在成都市教委任教师及职教处
干部;1991 年 7 月至 1996 年 4 月,在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环境防护测试处任助理研究员,从事材料性能测试与材料防
护研究;1996 年 4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成都理工大学材料
科学与工程系任助理研究员,从事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功能材
料研究;2000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 在成都理工大学材
料科学与工程任副教授,从事矿物材料及功能材料研究;
2008 年 12 月至 2023 年 09 月在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
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任教授,从事矿产资源及材料学
专业教学和科研开发工作;2023 年 09 月至今,成都理工大
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退休教师,2015 年 7 月至今,兼宁波
宁海县仁元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顾问、股东;2021 年 1 月
至今,兼成都中微晶体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顾问,从事第三代
芯片碳化硅研究与开发;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在新加
坡 FRATA TEXTILE PTE.LTD,SINGAPORE 兼 任 General
Engineer ,从事纤维材料研究与开发。2021 年 3 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邓昭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邓昭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严洪,男,1974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西南财
经大学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曾任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和南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广发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
副行长,平安银行现代农业事业部副总裁,平安信托列席执
委、高级董事总经理(SMD)、高级决策委员会委员、四川
区 域 总 裁 。 曾 任 红 旗 连 锁 ( 002697.SZ ) 、 帝 欧 家 居
(002798.SZ)、攀钢钒钛(000629.SZ)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严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严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