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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公告2024-07-11  

债券代码:149989                                       债券简称:22 广发 01
债券代码:149990                                       债券简称:22 广发 02
债券代码:149991                                       债券简称:22 广发 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支付 2023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期间
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与代码: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2 广发
01”,债券代码为 149989;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2 广发 02”,债券代码为 149990;
品种三债券简称为“22 广发 03”,债券代码为 149991。
    3、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1342 号文。
    4、发行期限、规模和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期限为 3 年,发行规模为
34 亿元,票面利率为 2.85%;品种二发行期限为 5 年,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票
面利率为 3.24%;品种三发行期限为 10 年,发行规模为 6 亿元,票面利率为
3.70%。
    5、起息日:2022 年 7 月 15 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7 月 15 日,
品种二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7 月 15 日,品种三付息日为 2023 年
至 2032 年每年的 7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编号:
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 0169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11、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品种一“22 广发 01”的票面利率为 2.85%,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22 广发 01”派发利息人民币 28.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2.8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8.50 元。
    本期债券品种二“22 广发 02”的票面利率为 3.24%,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22 广发 02”派发利息人民币 32.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5.9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2.40 元。
    本期债券品种三“22 广发 03”的票面利率为 3.7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22 广发 03”派发利息人民币 37.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9.6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7.0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2 日
    2、付息日:2024 年 7 月 15 日
    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7 月 15 日
    4、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 元/张
    5、品种一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85%
       品种二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24%
       品种三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70%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派息款到账日前 2 个交易日,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
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
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
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等机构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居民企业所
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7 号)、《关于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33 楼
    联系人:刘海晖、邓佳、陈孝钦、曹旭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90021
    2、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联系人:宋岩伟、王怡斌、张智骁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