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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4-10-22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 10 月 21 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
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亚凯利”或“申请人”)的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
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
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
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
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
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
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
定,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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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后续如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
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法院裁定受
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
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
三亚凯利的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
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
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兴喜
    3.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05637321XT
    5.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红郊社区榆亚路 465 号二
楼整层
    6.经营范围:房产投资,商业投资,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屋托管,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建筑设计、规划,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地址勘察,
户外广告装饰装修,平面广告策划,土建工程,钢架结构工程设计与
建造,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
防水防漏工程,玻璃幕墙工程,房屋改造开发,内外墙涂饰。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2021 年 8 月,申请人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
收购申请人所持三亚辉途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股权,收购价
格为 2,000 万元,最迟应于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 12 个月内支付完毕。
前述股权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交割(过户)。因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
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申请人就前述事项向海南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2024 年 7 月 30 日,海南国际仲裁院作出(2024)海仲案字第 1247 号
调解书(以下简称调解书),确认公司应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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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 430 万元,以及律师费、仲裁费合计
7.33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申请人清偿该笔债务。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宫玉国
    3.注册资本:199,724.5457 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502172
    5.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8 楼
    6.经营范围: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
信息集成、多媒体内容制作与经营,广告策划、制作和经营,多媒体
技术开发和投资,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高科技风险投资;
贸易及贸易代理。
    7.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29,686.16                    320,622.75

总负债                                        203,601.38                    202,309.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5,497.30                     87,736.10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6,661.61                     17,48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979.71                    -6,060.04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可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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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影响
    若海口中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
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与审计
等工作,同时与广大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提前征询并收集
各方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与认可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尽快制
定可行的重整草案,为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提升重整
实施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受理
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
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
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
清偿。如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
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
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将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
积极沟通,主动配合法院各项工作。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
序尚具有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
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
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不同
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旨在挽救债务人企业,力保其法人主体资
格得以延续,并恢复其持续的盈利能力。在重整程序中,相关偿债措
施多样,可操作性强,且有司法强制力作为实施保障。通过对其资产
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有效地化解企业面临的
危机,实现企业重生与复兴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审查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
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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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决定对公司实施
预重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
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在平等
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
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
议审议及法院批准。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
持续发展轨道。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
来 6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未来 6 个月内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
司法冻结情形,若控股股东所质押、被冻结的股份未能采取有效应对
措施后续被司法处置,不排除会发生被动减持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
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
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
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法院将依
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
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
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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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
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股价曾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6 日连续七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 1 元,而且目前公司股价仍处于低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暂无法排除公司股票可
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其对公司股价的影响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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