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3-1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3 年,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位在任
独立董事,分别为徐永涛先生、董恺瀚先生、刘巧云先生。
徐永涛先生、董恺瀚先生、刘巧云先生在 2023 年度任职时间均为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
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徐永涛先生、董恺瀚先生、刘巧云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徐永涛作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恪
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
下:
1、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
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职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
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本人
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徐永涛
2023 年 3 月 12 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董恺瀚作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恪
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
下:
1、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
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职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
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本人
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董恺瀚
2023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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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刘巧云作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恪
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
下:
1、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
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职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
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本人
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刘巧云
2023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