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二O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1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 38 楼航锦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人,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 182,692,7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回购)的 27.0827%。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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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的股份 77,27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回购)的 11.454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 105,420,7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回购)的 15.6278%。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4,360,5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回购)的 0.646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82,537,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0%;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9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
在 2024 年 5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朱文嘉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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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