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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岳阳兴长: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2024-01-15  

                      岳阳兴长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4-009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 本增加,

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054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61,616,251 股股票。2024 年 1 月 4 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

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

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308,081,255 股增

加至 369,697,506 股,将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长企服”)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兴长集团”)均未参与本次认购。兴长企服持有股票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

动从 9.49%稀释至 7.91%;兴长集团持有股票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从 4.49%稀

释至 3.74%;兴长企服及兴长集团合计持股比例由 13.98%下降至 11.65%,被动稀

释超过 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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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兴长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岳阳市云溪区长岭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办公
住所
                         楼 606、608、610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岳阳市云溪区长岭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 月 16 日
股票简称                 岳阳兴长                  股票代码             00081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注:兴长企服与兴长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被动稀释比例
       兴长企服          普通股(A 股)                     0                       1.58%
       兴长集团          普通股(A 股)                     0                       0.75%
                  合计                                      0                       2.3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 的 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240,987         9.49%     29,240,987        7.91%
       兴长企服      其中:无限售
                                           29,240,987         9.49%     29,240,987        7.91%
                     条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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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兴长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13,828,976       4.49%       13,828,976        3.74%
                    其中:无限售
                                        13,828,976       4.49%       13,828,976        3.74%
    兴长集团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做出的承诺、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
意向、计划
                                          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是         否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理措施。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是         否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 上市公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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