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2024-07-06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鲁西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国资考分[2022]136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三)2022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四)2022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
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
(五)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
布告栏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
明》。
(六)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2022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11日,
以 9.49 元 / 股 的 授 予 价 格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276 名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1609.8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
见。
(八)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263人,登记数量1535.7万股,授予价格9.49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6月10日。
(九)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
实施情况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
予日为2023年4月21日,以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6
名激励对象授予294.2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截至预留
授予日)》。
(十一)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通过公司内
部布告栏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其职务。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十二)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 76 人,登记数量 294.2 万股,
授予价格 8.00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十三)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十四)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
公告披露日 4.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
(十五)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部分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十七)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
公告披露日 610.0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
(十八)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
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需提交公司最近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916,476,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49,141,900.93元,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
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
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
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5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4年6月6日。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
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
应的调整。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
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三)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及调整情况:
1、调整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
事会审议回购价格调整方案。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
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
出具专业意见。
2、本次调整情况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P0-V=6.84-0.13=6.71元/股;
调 整 后 的 预 留 授 予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价 格 : P = P0-V
=7.35-0.13=7.22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6.71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22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事项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
完成,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6.84
元/股调整为6.7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7.35元/股调
整为7.22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尚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尚
需履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信息披露、通知债权人、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
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