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712 债券简称:24天山K1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公司”,原公 司名称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发 行20亿元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 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根据发行人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 材股份”)签署的《减值补偿协议》的约定,发行人将以1元总价 回购中国建材股份应向公司予以补偿的1,552,931,120股股份, 并将按照法律规定将对应补偿的股份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 销 完 成 后 ,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由 8,663,422,814 股 减 少 到 7,110,491,694股,注册资本将由8,663,422,814元人民币变更为 7,110,491,694元人民币(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 为准)。鉴于本次减资规模未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 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新疆天山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定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 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48712 (三)债券简称:24 天山 K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债券余额20亿元; 4、票面利率:2.38%; 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4年4月24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5年至2027年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 2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 (四)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次会议 投票表决期间截止日前(即2024年5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 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文中信证券 联系方式)。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 记录时间为准,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 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 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 记日2024年5月17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 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 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4、发 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十)中信证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联系人:闫嘉璇、彭雨竹 联系电话:010-60837679 邮编:100026 邮箱:project_tsgf@citics.com 3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 方案 详见附件3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采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表决程序/提出异议程序和效力 (一)倘若本期债券持有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有异议的,应于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期间截止日前(即 2024 年 5 月 24 日前)以电 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电子文 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邮寄 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 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 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 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 1)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 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 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 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 4 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 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 2) 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 管理人处。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 录时间为准,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 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 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 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 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提出异议权利,并 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 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详见附件 2)。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 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如若该期间未收到 异议函,则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将按照 相关规则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 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 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 5 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 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 受托管理人将按照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 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附件 附件 1: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3: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 方案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6 附件 1 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参加新疆天山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 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 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方案 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 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合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是(选择“是”则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否 无表决权)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 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方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如有):代理人(签字)(如有):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 张) 合计 年 月 日 附件 3 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方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新疆天 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发行人与中国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股份”)签署的《减值补偿协议》的约定,发 行人将以 1 元总价回购中国建材股份应向公司予以补偿的 1,552,931,120 股股份, 并将按照法律规定将对应补偿的股份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 人总股本由 8,663,422,814 股减少到 7,110,491,694 股,注册资本将由 8,663,422,814 元人民币变更为 7,110,491,694 元人民币(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 为准)。 一、本次减资事项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本次减资事项的原因及数量 (一)本次重组减值补偿事项概述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与中国建材股份签署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之减值补偿协议》(简称“减值补偿协议”)。2021 年 8 月 10 日,中国建材股份自愿向公司作出业绩承诺并与公司签署了《新疆天 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简称“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 发行人向中国建材股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中联水泥 100%股权、 南方水泥 85.1013%股权、西南水泥 79.9285%股权、中材水泥 100%股权(以下合 称“减值测试标的资产”)。根据《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本次重组中减值测试标的资产合计交易作价为 8,825,252.06 万元。 本次重组的减值补偿期间为本次重组的交割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 重组交割日当年度),即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在减值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3 个月内由发行人聘请评估机构 对减值测试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由发行人 对减值测试标的资产的合计价值在每个会计年度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二)本次重组减值补偿方案 减值测试标的资产减值额为 2,003,281.14 万元,根据《减值补偿协议》相关 约定,补偿股份的数量如下: 补偿股份的数量=该会计年度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2,003,281.14 万元)/发 行价格(12.90 元/股)-中国建材于减值补偿期间累计已补偿股份数(0 股) =1,552,931,120 股。 发行人将以 1 元总价回购中国建材股份应向公司予以补偿的 1,552,931,120 股股份,并将按照法律规定将对应补偿的股份予以注销(简称“本次股份回购”); 同时,中国建材股份须向发行人返还前述补偿股份在减值补偿期间,即 2021 年 度至 2023 年度的相应现金股利 110,879.28 万元。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减值补偿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中国建材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 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数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建材股份 7,322,283,976 84.52% 1,552,931,120 5,769,352,856 81.14% 社会公众股东 1,341,138,838 15.48% - 1,341,138,838 18.86% 总股本 8,663,422,814 100% 1,552,931,120 7,110,491,694 100% 本 次 股 份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8,663,422,814 股 减 少 到 7,110,491,694 股,注册资本将由 8,663,422,814 元人民币变更为 7,110,491,694 元 人民币(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本次减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相关公告,本次减资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存续债券的付息兑付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造成 公司的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为便于公司相关程序的执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4 天山 K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根据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特提请本次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并表决:本次减资事项,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 发行人提供额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