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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付息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000877.SZ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48071.SZ     债券简称:22 天山 0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2 天山 01

     债券代码:148071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0 日
     付息日:2024 年 9 月 23 日(因 2024 年 9 月 22 日遇休息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计息期间: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1 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2 天山 01”、“本期债券”)
2024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凡在 2024 年 9 月 20
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4 年 9 月 20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因 2024
年 9 月 22 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将期满 2 年。
根据《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 债券简称:22 天山 01

       3、 债券代码:148071

       4、 发行人: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 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

       6、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

       7、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2.68%

       8、 起息日:2022 年 9 月 22 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9 月 22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10、 兑付日:2025 年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2、 信用评级: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资信将在
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
评级

       13、 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14、 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68%。每手“22 天山 01”面值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 26.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4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6.80 元。

    三、本次付息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0 日

    2、除息日:2024 年 9 月 23 日(因 2024 年 9 月 22 日遇休息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3、债券付息日:2024 年 9 月 23 日(因 2024 年 9 月 22 日遇休
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9 月 22 日

    5、下一付息期利率:2.68%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天山 01”持有人。
2024 年 9 月 2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2024 年 9 月 20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
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
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
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延
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厦 8 楼

    联系人:余杨
    联系电话:021-68989191

    传真:021-68989042

    八、相关机构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联系人:王树、陈雅楠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特此公告。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