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706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承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24 人,代表股份数 4,806,070,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049%。其中中小 投资者共 19 人,代表股份 26,978,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3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8 人,代表股份 2,802,404,4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771%。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84,767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股份 2,003,666,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278%。 其 中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股 东 13 人 , 代 表 股 份 26,193,7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804,02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73%;反对24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1%;弃权1,80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4,928,11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2.3999%;反对247,3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9167%;弃权1,80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6835%。 (二)《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804,02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73%;反对24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1%;弃权1,80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4,928,11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2.3999%;反对247,3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9167%;弃权1,80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6835%。 (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804,021,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74%;反对24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1%;弃权1,80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4,929,21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2.4040%;反对 246,2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9126% ; 弃 权 1,803,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6.6835%。 (四)《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804,02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73%;反对24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1%;弃权1,80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4,928,11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2.3999%;反对 247,3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9167% ; 弃 权 1,803,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6.6835%。 (五)《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803,894,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47%;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3%;弃权1,77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4,802,21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1.9332%;反对 398,3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1.4764% ; 弃 权 1,778,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6.5904%。 (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784,822,1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9.5579%;反对19,445,3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046%;弃权1,80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730,06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1.2394%;反对 19,445,34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2.0772%;弃权 1,803,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6.6835%。 (七)《关于协议转让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鉴于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三峡资本、中 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控股股东,长电宜昌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能投)及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因此,三峡集团、 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为关联股东,合计持股2,998,569,820 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05,715,8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13%;反对1,78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93,61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3.3840%;反对 1,784,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616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八)《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鉴于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宜昌能投)、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 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因此,三峡集团、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 电投资为关联股东,合计持股2,998,569,820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01,995,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9.6954%;反对5,479,8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032%;弃权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73,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9.5950%;反对 5,479,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3120%;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930%。 (九)《关于公司 2024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融资租赁公司、三财香港公司控股 股东,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能投)、长电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因 此,三峡集团、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为关联股东,合计持 股2,998,569,820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99,572,6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614%;反对5,744,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178%;弃权2,18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08%。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9,050,3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0.6130%;反对 5,744,0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1.2913%;弃权 2,184,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8.0957%。 (十)《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债券额度 注册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804,256,5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3%;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2%;弃权1,80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64,41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3.2758%;反对 11,0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0408% ; 弃 权 1,803,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6.6835%。 (十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 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801,834,4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19%;反对2,0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27%;弃权2,18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5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742,31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4.2979%;反对 2,052,1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7.6064% ; 弃 权 2,184,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8.09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芳、叶曦檐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湖北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