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7-19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朱承军先生于 2024 年 7 月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
丁琦华先生、孟庆田先生于 2024 年 4 月正常退休,不再符合限制性
股票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会议同意对朱承军先生、丁琦华先生、孟庆田先生所持的共计 462,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湖北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将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进行披露。
    2.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9 日,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锡元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将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
院国资委批复通过的事项进行披露。
    5.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6.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 6230.14
万股,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上市。
    8.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22,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2 年 10 月 1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
       9.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批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94.42 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20 日,授予价格为 2.45/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上
市。
       10.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42,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 6 月 16 日,中登公司已确认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11.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 案》 ,同 意公司 对 190 名 激 励 对象 已获 授但尚 未解 除限 售的
20,581,39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 7 月 28 日,中登公
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12.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53,400 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2024 年 6 月 6 日,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
       13.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 案》 。同 意公司 对 187 名 激 励 对象 已获 授但尚 未解 除限 售的
19,780,56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目前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4.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朱承军先生于 2024 年 7 月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丁琦
华先生、孟庆田先生于 2024 年 4 月正常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
件,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拟按授予
价格(授予完成后发生派息,授予价格需相应进行调整)加上回购时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其尚未达到解
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462,900 股
     2.回购价格: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1 年度、2022 年度权益分配,
鉴于公司预计将在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按照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2.09 元/股)加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103.24 万元,
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62,900 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比
例为 0.7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71%。回购注销完成后,将
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6,520,695,988 股减少至 6,520,233,088 股。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股份类别
                             占股份总数   回购注销股                   占股份总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票数量(股)                 数比例(%)
一、有限 售
               40,939,534         0.63%    -462,900     40,476,634         0.62%
条件股份
二、无限 售
            6,479,756,454      99.37%                  6,479,756,454    99.38%
条件股份
三、股份 总 6,520,695,988         100%     -462,900    6,520,233,088       100%
数

     注:1.本次变动前股份总数 6,520,695,988 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股份总数。

        2.公司目前正在办理 19,780,564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

     份总数相应进行调整。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朱承军先生于 2024 年 7 月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丁琦
华先生、孟庆田先生于 2024 年 4 月正常退休,回购注销上述 3 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62,900 股。公司
依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
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财务顾问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结论性意见: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公司章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
理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
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
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