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廖述新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由公司对廖述新先生所持有的 314,733 股及其他 18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的 1/3 即 19,465,831 股, 合计 19,780,56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 本次回购及注销股份数量为 19,780,564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 总股本 6,520,695,988 股的比例为 0.30%,注销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30 日。 3.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187 人。其中已退休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按 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2.18 元/股)加 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其 余 186 名其他激励对象中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按照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2.39 元/股)进行回购;首次授予的 184 名激励对象按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 (2.18 元/股)进行回购。回购总金额为 43,229,425.78 元。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对上述 18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 1/3 限制 性股票实施了回购注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 范围内事项。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会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8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780,564 股。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截止申 报时间届满,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2024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1.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六 个月内,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 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2.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以授 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 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廖述新先生已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该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目标未达成, 对其余 18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的 1/3 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 19,780,564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 总股本的 0.30%。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9 元/股,鉴于公司 已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2023 年 8 月 16 日实施了 2021 年度、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合计分配 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187 名激励对象 中已退休的 1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按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2.18 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其余 186 名其他激励对象中预留 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按照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2.39 元/股)进行回购;首次授予的 184 名激励对象按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2.18 元/股)进行回购。合计回购 金额为 43,229,425.78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对本次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4]第 ZE2270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 办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19,780,564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6,520,695,988 股减少至 6,500,915,424 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类别 占股份总数 回购注销股票数量 占股份总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股) 数比例(%) 一、有限 售 40,939,534 0.628% -19,780,564 21,158,970 0.325% 条件股份 二、无限 售 6,479,756,454 99.372% 0 6,479,756,454 99.675% 条件股份 三、股份 总 6,520,695,988 100% -19,780,564 6,500,915,424 100% 数 注:“本次变动前”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股本结构情况。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 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得伟君尚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 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 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