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2-06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 年 12 月 5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注销方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李春华女士、张志猛先生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张业成先生
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华吟江先生、蒋燕女士、仲海良先生已正
常退休,均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29,06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0.0112%。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6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9 元/股,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2023 年 8 月 16 日及 2024 年 8 月 8 日实施了 2021 年度、2022 年
度及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0.6 元(含税)及 0.9 元(含税)。因此,本次拟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09 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500,915,424 股,目前正在
办理 462,9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减少至 6,500,452,52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回购完
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500,452,524 股减少
至 6,499,723,456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
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现场登
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
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