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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关于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4-10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公司等发行管理的风险较低、

等级为 R1-R2 的理财产品,国债等有价证券、新股配售或者申购、私募股权投

资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将遵循风险可控及

收益性的原则,资金原则上投向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但不排除投资收

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

                                   1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审批公司日常投资理财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额度及

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

大的收益。

    (二) 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投资

理财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 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只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

行交易。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风险较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理财产品,审慎选择其

他类型的理财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证

券公司、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公司等发行管理的风险较低、等级为 R1-R2

的理财产品,国债等有价证券、新股配售或者申购、私募股权投资等。

    (四) 资金来源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

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理财产品也会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

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投资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投资

理财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 流动性风险:投资理财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

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 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时,存在工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

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交易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产生外部法律纠纷事件

从而造成企业损失。

    (二) 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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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将遵循风险可控及收益性的原则,

资金原则上投向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将与资金使用计划相匹

配,注重流动性,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2、 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

和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专职业务

部门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切实执行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范

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

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各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严格执行风险管

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4、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定期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投资理财的进

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主要投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以及直接或通过委托理财间接进行新股配售或者申购等低风险股权投资,审慎投

资私募股权等其他权益性投资。公司对投资理财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

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

主营业务发展,并且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

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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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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