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10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公
司对其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近日,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
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
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高发电”)向前述银行申请的江西赣能上
高 2×1000MW 清洁煤电项目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合
同金额为 636,4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及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为所属子公司
(含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12,400 万
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上高发电担保额度为 650,000 万元。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
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董事会批准的
担保额。担保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5 月 17 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29)、《江西赣能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42)。
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
程序。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担保 被担保 本次担保 剩余额
获批额度 被担保方的 对被担保方
方 方 金额 度
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公司 上高发电 650,000 636,400 13,600 0 22,000
注:担保余额系指实际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已提
款 22,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
(三)注册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五里岭产业园裕兴路 188 号
(四)法定代表人:徐鹏
(五)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
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工
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新材料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七)财务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高发电经审计总资产 13,678.87 万元,负债总额
1,199.97 万元,净资产 12,478.90 万元;因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无收入,2022 年
实现净利润-21.10 万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上高发电未经审计总资产
102,538.12 万元,负债总额 87,371.05 万元,净资产 15,167.07 万元;因项目尚在
建设期,暂无收入,2023 年 1 至 9 月实现净利润-314.25 万元。
(八)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 90%,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
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
(九)上高发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是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上高发电所属江西赣能上高 2×1000MW 清洁煤电项目的投资建设,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开发区支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
高发电向其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 636,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金额人民币 636,400 万元。
(四)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
定利息、约定利息、途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高发电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36,4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6.3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
外担保(含本次担保已提款 22,000 万元)总余额为 50,877.88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90%,其中: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594.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7%。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保证合同》。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