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4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 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朝辉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厦 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201 人,代表股份 392,875,2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41,809,597 股的 52.961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386,907,5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52.157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持有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386,907,522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2.157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00 人,代表股份 5,967,7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045%。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00人,代表股份5,967,7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4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 2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 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的 386,907,522 股不计入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本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068,526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755%;反对股份 1,841,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509%;弃权股份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068,52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755%;反对股份 1,8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509%;弃权股份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7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 2025 年度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3 本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91,073,148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13%;反对股份 1,756,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弃权股份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165,62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026%;反对股份 1,7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350%;弃权股份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62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 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的 386,907,522 股不计入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本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159,026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920%;反对股份 1,750,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395%;弃权股份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159,02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920%;反对股份 1,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395%;弃权股份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4 权股份总数的 0.968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91,046,448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5%;反对股份 1,780,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股份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138,92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552%;反对股份 1,7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372%;弃权股份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7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廖明骐律师、荆日扬律师列席 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5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