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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景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09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10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

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00-11:00 以

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4、会议由代行董事长张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负债规模,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拟以 6,469.28 万元的价格向关联方常德常石兴德咨询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其所拥有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

湖之星”567 幢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前置准备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办理标的资产转让交割手续等。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咨询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杨栋先生、马

学红女士回避表决)。


    2、《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