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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景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09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10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
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
路 661 号双创大厦 18 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                                                   备注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章程》修订案                               √
  2.00    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说明:
    1、提案 1.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 2.00 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提案 2.00 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披露。
    (二)披露情况
    提案 1.00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提案 2.00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
上披露的《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
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
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
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登记时间:截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
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736-7320908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

   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章程》修订案                             √
  2.00     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
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