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4-080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 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21) 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理財產品 董事會宣佈,於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期間,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冰箱 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訂立重慶信託理財協議,以認購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 人民幣 1,659,844,906.22 元(相當於約 1,822,908,600 港元註 1)。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重慶信託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 每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 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當該等重慶信託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相關適 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但低於 25%。因此,該等重慶信託理財協議下的交 易按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背景 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 2024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3 年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及 2024 年 6 月 24 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則,使 用自有閒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9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 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中低風險投資理財。 茲提述該等重慶信託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於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期間向重慶信託(作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於 2023 年 9 月 18 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http://www.hkexnews.hk)刊發的公告。 認購理財產品 2 董事會宣佈,於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期間,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冰箱營 銷公司(作為認購方)訂立重慶信託理財協議,以認購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民 幣 1,659,844,906.22 元(相當於約 1,822,908,600 港元註 1)。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 重慶信託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 理財產品主要條款 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2023 第 12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3 年 11 月 16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1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207,762,039.66 元(相當於約 226,157,708 港元 註 2)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将(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國壽安保睿興 1 號單一資產 管理計劃、國壽安保睿興 2 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國壽安保睿興 3 號單一資產管理計 劃(統稱為「國壽安保計劃」);(ii)資金閒置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 限為廣發銀行。 國壽安保計劃由國壽安保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 (i) 现金類:現金、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由資產管理人發行的貨幣市場基金;及 (ii) 固定收益類品種: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和同業存單。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2024 第 1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4 年 3 月 18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3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3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155,358,035.73 元(相當於約 171,295,356 港元 註 3)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山證匯通恒盛 39 號單一資產管 理計劃、山證匯通恒盛 40 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統稱為「山證匯通計劃」);(ii)資金 閒置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限為廣發銀行。 山證匯通計劃由山西證券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 (i) 现金類資產:現金、銀行存款(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同業存款 等各類存款)、同業存單、期限在7天內(含7天)的債券逆回購、期限在1年內(含1 年)的國債、到期日在1年內(含1年)的央行票據、到期日在1年內(含1年)的政府 債券、貨幣市場基金等;及 (ii) 固定收益類資產: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金融債(包括次 級債、混合資本債等)、企業債、公司債(含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 資券、超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超過7天的債券逆回購等。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2024 第 2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2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103,336,663.34 元(相當於約 113,951,219 港元 註 4)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將(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申萬菱信久盈 1 號單一資產 管理計劃(「申萬菱信計劃」);(ii)資金閒置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 限為廣發銀行。 申萬菱信計劃由申万菱信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現金、銀行存款、同業存單、 債券回購、國債、地方債、政策性金融債、商業銀行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定向 債務融資工具、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等固定收益類資產。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4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2024 第 3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4 年 4 月 17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2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103,627,823.31 元(相當於約 114,265,987 港元 註 5)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將(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申萬菱信計劃;(ii)資金閒置 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限為廣發銀行。 申萬菱信計劃由申万菱信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現金、銀行存款、同業存單、 債券回購、國債、地方債、政策性金融債、商業銀行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定向 債務融資工具、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等固定收益類資產。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2024 第 4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4 年 4 月 17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1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268,705,520.30 元(相當於約 296,290,132 港元 註 5)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将(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國壽安保計劃;(ii)資金閒置 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限為廣發銀行。 國壽安保計劃由國壽安保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 (i) 现金類:現金、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由資產管理人發行的貨幣市場基金;及 5 (ii) 固定收益類品種: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和同業存單。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2024 第 5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4 年 5 月 16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1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102,618,228.43 元(相當於約 112,769,762 港元 註 6)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将(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國壽安保計劃;(ii)資金閒置 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限為廣發銀行。 國壽安保計劃由國壽安保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 (i) 现金類:現金、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由資產管理人發行的貨幣市場基金;及 (ii) 固定收益類品種: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和同業存單。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2024 第 6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4 年 5 月 16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3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71,936,595.45 元(相當於約 79,052,941 港元 註 6)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山證匯通計劃;(ii)資金閒置 6 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限為廣發銀行。 山證匯通計劃由山西證券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 (i) 现金類資產:現金、銀行存款(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同業存款 等各類存款)、同業存單、期限在7天內(含7天)的債券逆回購、期限在1年內(含1 年)的國債、到期日在1年內(含1年)的央行票據、到期日在1年內(含1年)的政府 債券、貨幣市場基金等;及 (ii) 固定收益類資產: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金融債(包括次 級債、混合資本債等)、企業債、公司債(含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 資券、超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超過7天的債券逆回購等。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2024 第 7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4 年 5 月 28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1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291,000,000 元(相當於約 319,492,326 港元 註 7)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将(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國壽安保計劃;(ii)資金閒置 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限為廣發銀行。 國壽安保計劃由國壽安保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 (i) 现金類:現金、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由資產管理人發行的貨幣市場基金;及 (ii) 固定收益類品種: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和同業存單。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2024 第 8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4 年 7 月 4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2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7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198,000,000 元(相當於約 216,891,226 港元 註 8)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將(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申萬菱信計劃;(ii)資金閒置 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限為廣發銀行。 申萬菱信計劃由申万菱信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現金、銀行存款、同業存單、 債券回購、國債、地方債、政策性金融債、商業銀行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定向 債務融資工具、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等固定收益類資產。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2024 第 9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4 年 7 月 16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3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52,500,000 元(相當於約 57,459,942 港元 註 9)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山證匯通計劃;(ii)資金閒置 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限為廣發銀行。 山證匯通計劃由山西證券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 (i) 现金類資產:現金、銀行存款(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同業存款 等各類存款)、同業存單、期限在7天內(含7天)的債券逆回購、期限在1年內(含1 年)的國債、到期日在1年內(含1年)的央行票據、到期日在1年內(含1年)的政府 債券、貨幣市場基金等;及 (ii) 固定收益類資產: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金融債(包括次 級債、混合資本債等)、企業債、公司債(含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 資券、超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超過7天的債券逆回購等。 8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2024 第 10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 (1) 認購日期: 2024 年 9 月 5 日 (2) 產品名稱: 重慶信託海納 3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3) 參與方: (i) 重慶信託作為受託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4) 產品類型: 固定收益類 (5) 產品風險評級: 中低風險 註 10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105,000,000 元(相當於約 115,282,002 港元 ) (7) 投資期: 本產品的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准。 (8) 預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它將按估值日的 信託單位的產品淨值進行估值。 (9)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i)至少 80%的資金投資於山證匯通計劃;(ii)資金閒置 時,僅可投資於銀行存款且銀行存款行僅限為廣發銀行。 山證匯通計劃由山西證券作為資產管理人管理,投資於: (i) 现金類資產:現金、銀行存款(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同業存款 等各類存款)、同業存單、期限在7天內(含7天)的債券逆回購、期限在1年內(含1 年)的國債、到期日在1年內(含1年)的央行票據、到期日在1年內(含1年)的政府 債券、貨幣市場基金等;及 (ii) 固定收益類資產: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金融債(包括次 級債、混合資本債等)、企業債、公司債(含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 資券、超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超過7天的債券逆回購等。 (10) 提前終止權: 未經重慶信託同意,認購者無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如果出現影響本次重慶信託理財產品的不利情況,重慶信託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 重慶信託理財產品。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重慶信託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 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認購之理由及益處 本公司認購理財產品的審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託理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認購該等重 慶信託理財產品的款項來自本集團的自有閒置資金,將該等閒置資金用於委託理財有利於提 升本集團自有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會對本集團的日常運作及主要業務發展以及本公 司的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有不良影響。 9 董事會認為認購該等重慶信託理財產品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 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項下之涵義 每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而, 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當該等重慶信託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相關適用百 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但低於 25%。因此,該等重慶信託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 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有關各方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冰箱、家用空調、中央空調、冷櫃、洗衣機、廚房電器等電器 產品以及汽車空調壓縮機及綜合熱管理系統的研發、製造和營銷業務。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附屬公司,主要從事電冰箱、冷櫃、洗衣機、生活電器 等家用電器產品的銷售及其售後服務、技術服務。 重慶信託 重慶信託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監管,主要從事信託業務、投資銀行業務和基金業務。重慶信託的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有 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壽安保 國壽安保是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由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安保資本投資 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合资公司,主要從事資產管理和基金銷售業務。 山西證券 山西证券是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綜合性專業證券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股份代號:002500),主要從事證券業務。 申萬菱信 10 申萬菱信是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由申萬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三菱 UFJ 信託銀行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合资公司,主要從事資產管理和基金銷售業務。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定義如下: 「2023 第 12 份重慶信託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3 年 11 月 16 日就認購 理財協議」 2023 第 12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4 第 1 份重慶信託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4 年 3 月 18 日就認購 財協議」 2024 第 1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4 第 2 份重慶信託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4 年 3 月 28 日就認購 財協議」 2024 第 2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4 第 3 份重慶信託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4 年 4 月 17 日就認購 財協議」 2024 第 3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4 第 4 份重慶信託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4 年 4 月 17 日就認購 財協議」 2024 第 4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4 第 5 份重慶信託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4 年 5 月 16 日就認購 財協議」 2024 第 5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4 第 6 份重慶信託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4 年 5 月 16 日就認購 財協議」 2024 第 6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4 第 7 份重慶信託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4 年 5 月 28 日就認購 財協議」 2024 第 7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4 第 8 份重慶信託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4 年 7 月 4 日就認購 財協議」 2024 第 8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4 第 9 份重慶信託理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4 年 7 月 16 日就認購 財協議」 2024 第 9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4 第 10 份重慶信託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重慶信託理財於 2024 年 9 月 5 日就認購 理財協議」 2024 第 10 項重慶信託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11 「2023 第 12 項重慶信託 指 根據 2023 第 12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4 第 1 項重慶信託理 指 根據 2024 第 1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4 第 2 項重慶信託理 指 根據 2024 第 2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4 第 3 項重慶信託理 指 根據 2024 第 3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4 第 4 項重慶信託理 指 根據 2024 第 4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4 第 5 項重慶信託理 指 根據 2024 第 5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4 第 6 項重慶信託理 指 根據 2024 第 6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4 第 7 項重慶信託理 指 根據 2024 第 7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4 第 8 項重慶信託理 指 根據 2024 第 8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4 第 9 項重慶信託理 指 根據 2024 第 9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4 第 10 項重慶信託 指 根據 2024 第 10 份重慶信託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國壽安保」 指 國壽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 的有限公司; 「重慶信託」 指 重慶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 12 之非銀行金融機構; 「本公司」 指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主板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廣發銀行」 指 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行,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 成立的銀行;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交所」 指 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 「上市規則」 指 香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冰箱營銷公司」 指 本公司附屬公司廣東海信冰箱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山西證券」 指 為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 非銀行金融機構;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申萬菱信」 指 為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 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 「%」 指 百分比。 註: 1. 此金額為按本公告內被使用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成的港元金額之總和。該兌換僅作說明用 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 13 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2. 此金額已按 0.91866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3. 此金額已按 0.90696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4. 此金額已按 0.90685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5. 此金額已按 0.9069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6. 此金額已按 0.90998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7. 此金額已按 0.91082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8. 此金額已按 0.9129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9. 此金額已按 0.91368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10. 此金額已按 0.91081 人民幣元兌 1 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元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承董事會命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代慧忠 14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2024 年 9 月 5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代慧忠先生、賈少謙先生、于芝濤先生、胡劍涌先生、 高玉玲女士及朱聃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志剛先生、蔡榮星先生及徐國君先 生。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