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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1-31  

证券代码:000922证券简称:佳电股份公告编号:2024-00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4-007),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

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 2024 年 2 月 2 日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4 年 2 月 2 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1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 247 号公司 1 号楼 52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关于增补刘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1.01                                                                 √
           议案
           关于增补刘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
           的议案
           关于增补黄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1.03                                                                 √
           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补朱宏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
  2.00                                                                 √
           议案
  3.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4.00                                                                 √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其中议案 1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2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8:30—12: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

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

件 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

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

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佳

    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邮箱:hdjtjdgf000922@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

    邮政编码:154002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

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

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

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

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

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

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5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 日 9:15,投票结束时间

2024 年 2 月 2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
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
票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1.00                                                             应选人数 3 人
           议案
           关于增补刘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1.01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增补刘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1.02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增补黄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1.03                                                 √
           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补朱宏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0                                                 √
           股东监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董事、监事津贴标准
  3.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
  4.00                                                 √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
本人签名,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7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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