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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科技: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4-09-30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分别以传真和
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
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如期召开。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
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7 人,
参加表决的董事有:江国金先生、张鸿飞先生、张德国先生、郑合山先生、陈国强先
生、张念春先生、汪平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江国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结合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实际情况,并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
相关规定,经董事会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2.1 选举江国金、张德国、陈国强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江国金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选举江国金、张念春、陈国强委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念春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选举郑合山、张念春、汪平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汪平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选举陈国强、张念春、汪平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汪平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江国金先生提名,聘任张德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
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德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聘任胡昌平先生
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乔睿先生、陈绍辉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潘喜春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中,江国金先生、张德国先生、郑合山先生、陈国强先生、张念春先
生、汪平先生等简历已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披露《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9),其他相关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9 日
附件:简历
    1.胡昌平简历
    胡昌平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2
年加入中粮。曾任中粮贸易发展公司财务综合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中国粮油食品
进出口总公司计财部会计部经理,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
经理,中国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粮
油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中土畜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土畜总公司总经理助
理兼财务部总经理、中土畜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中国茶叶总会计师、党
委委员,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
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
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乔睿简历
    乔睿先生,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中国粮食贸易公司贸易大豆部经理,中粮粮油有限公司粮贸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中国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
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绍辉简历
    陈绍辉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吉林工学院化学工程系石油
加工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化工大学生物工程专业工程硕士。2006 年 5 月加入中
粮集团,历任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化能源事业部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化能源事业部研发部副总经理、大客户和市场策划部副总
经理、武汉淀粉糖项目组组长,武汉中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
有限公司生物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助理,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
生化专业化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绍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0,000 股,其均为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陈绍辉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将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
    陈绍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4.潘喜春简历
    潘喜春先生,197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物化工
事业部总经理助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物化工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粮生化
专业化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喜春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股票 129,350 股。均为公
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潘喜春先生所持公司
股票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
    潘喜春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
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