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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30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兴华所基本情况及聘任情况
    (一)中兴华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
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
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
    (二)聘任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主要内容是对公司期末财务状况、年
度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
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等)以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对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情况进行专项说
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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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4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等召开年审前沟通会议,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
展,沟通和制订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等。
    (三)2024 年 2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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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会议,确定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听取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
    (四)2024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重点关注
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
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
题提出建议。
    (五)2024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2024 年第
一季度财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
况等,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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