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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06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0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白鹭”)开展正常业
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300 万元,有效期一年。
     2、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因新疆白鹭业务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 1 月 5 日新疆白鹭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9555RL202312157,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2 年【普】第 89 号)约定,公司为上述借
款合同下形成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 1,000 万元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被担保方(新疆白鹭)的担保余额为 3,100 万元,本次
担保后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 4,1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8,300 万
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余额   剩余    是否
                   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担    本次担    占上市公   可用    关联
 担保              方持   最近一期
        被担保方                     保前担    保后担    司最近一   担保    担保
   方              股比   资产负债
                                     保余额    保余额    期净资产   额度
                     例       率
                                                           比例
 公司   新疆白鹭   100%    91.16%      3,100     4,100      0.74%   8,300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白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张
政峰,注册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达坂山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
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来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棉浆粕、粘胶纤维的制造和销售,纱、线、纺织品的制造和销售;
粘胶纤维面料、里料的制造与销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职业技能培训,房屋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新疆白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关键管理和财务等人
员均由公司委派。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疆白鹭的总资产 16,888.63 万元,负债总额
14,612.55 万元,净资产 2,276.09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28,721.93 万元,利
润总额 96.70 万元,净利润 84.27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新疆白鹭的总资产 14,818.33 万元,负债总额
13,509.09 万元,净资产 1,309.24 万元,2023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13,630.79 万
元,利润总额-965.83 万元,净利润-966.85 万元。(未经审计)
    4、新疆白鹭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
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
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开展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推
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经营状
况正常,其关键管理和财务等人员均由公司委派,风险可控,获得该担保将有
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被担保
方未来有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300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即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6,1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年度(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55%。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为:2022 年[普]第 89 号);
    4、新疆白鹭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编号:39555RL202312157)。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