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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潮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9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凌霄路 15 号院 1 号楼智谷大厦一层东
侧 1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彭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61 人,代表股份 511,146,51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2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70,076,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

                                      1
权股份总数的 31.93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60 人,代表股份 41,070,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789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60 人,代表股份 41,070,34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60 人,代表股份 41,070,34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98%。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9,563,3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03%;反对 1,103,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9%;
弃权 479,8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39,487,1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6.1452% ; 反 对
1,103,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5%;弃
权 479,8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提高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9,252,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5%;反对 1,460,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7%;
弃权 433,3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8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39,176,447

                                            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5.3886% ; 反 对
1,460,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63%;弃
权 433,3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海青、李宸珂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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