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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资本: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
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
  编码                                             勾栏目
                                                   可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公司债券的
  6.00                                                √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或第十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一)议案 4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
    (二)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
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
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
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7 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
件 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 或 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
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
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
编码
                                          勾栏目
                                          可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
         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
         的议案》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
 编码
                                                 勾栏目
                                                 可投票
         《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3.00                                                 √
         案》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
      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                                                 √
      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
 6.00                                                 √
      公司债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

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

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

按回避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

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

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

(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17 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
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越秀资本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
写本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