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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资本: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购买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6-04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7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购买越秀地产股份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控股
子公司广州资产使用不超过 55,650 万元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
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港股股票(股票代码:00123.HK),授
权期限为 12 个月,授权期内广州资产累计买入股票数量不超过
越秀地产总股本的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风险提示:(1)受越秀地产股价、市场交易情况等因素
影响,广州资产实际买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2)如未来越秀地
产经营业绩等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公司、广州资产投资收益不达
预期。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
资产购买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
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使用不超过
55,65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币种为人民币,下同)的自有资金,
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越秀地产”)港股股票。鉴于越秀地产现有部分股东为公司关
联方,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一)交易背景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开展不良资产管理业务,成立
于 2017 年,是广东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广东省内首个
拥有全牌照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 63.09 亿元,资本实
力居地方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前列。广州资产始终坚持聚焦不良资
产管理主业,深耕粤港澳大湾区,盘活区域不良资产,化解地方
金融风险。
    近年来,监管机构出台多项政策,鼓励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发
挥在不良资产处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参与房地产
行业风险化解。支持房地产行业化解债务风险,推动行业高质量
发展,是践行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使命担当的重要举措。
    广州资产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充分利用投行化手段,围绕主
责主业重点开展地产项目重组重整、资产运营等业务。同时,为
提高协同效应,广州资产拟通过战略投资,推进“不良+房地产”
的业务模式,充分挖掘房地产行业市场机遇,提高房地产项目的
运营能力及价值提升能力,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2、越秀地产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越秀集团”)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与投资企业,其股票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
票简称“越秀地产”,股票代码“00123.HK”。
    越秀地产经营业绩良好,股东回报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
平。2023 年,越秀地产实现营业收入 802.22 亿元,净利润 45.75
亿元;截至 2023 年末总资产 4,011.79 亿元,净资产 1,022.09 亿
元;2023 年全年派息总额约占核心净利润的 40%。
    越秀地产业务发展情况良好,行业地位显著提升。2023 年,
越秀地产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坚定布局聚焦大湾区及华东、中西
部和北方地区,深耕一线城市和重点二线城市,全年实现合同销
售额 1,420.3 亿元,同比增长 13.6%,增速居行业前列,保持其
在大湾区市场领先和广州市场份额第一的地位;越秀地产采取有
效政策精准投资布局,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土地储备约 2,567 万
平方米,95%分布在一、二线城市,储备土地的质量和结构不断
优化。2024 年 3 月,越秀地产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易居
房地产研究院共同主办发布的“2024 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
评榜单”中排名第 9,较上年提升 5 名。
    (二)交易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在房地产不良纾困、重整盘活、资产运营等领
域的布局,加强与越秀地产的战略合作,同时获取稳定的投资收
益,广州资产拟使用不超过 55,65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
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港股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期内广州资产累计买入股票数
量不超过越秀地产总股本的 2%。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广州资产经
营管理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资金
状况等实施本次交易。
    (三)交易定性及审议程序
    1、交易定性
    本次交易同时构成证券投资和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方面。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的证券投资总额为 10 亿
元(审批授权口径),累加本次交易授权额后,连续十二个月证
券投资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10%。
    关联交易方面。经核查,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通过全
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越企”)
及其下属企业持有越秀地产 43.39%股份,香港越企是越秀地产
的控股股东,越秀集团是越秀地产的最终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
铁”)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越
秀地产 19.90%股份,是越秀地产的主要股东;公司关联自然人
之越秀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昭远先生、首席资本运营官兼公
司董事李锋先生、首席运营官兼首席人力资源官刘艳女士持有越
秀地产股份。本次广州资产拟购买越秀地产股份属于与前述公司
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投资额即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0.5%、未超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购买越秀地
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
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本
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事项。
    公司同期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2、广州资产本次交易不谋求越秀地产控制权,并应遵守香
港联交所关于持有越秀地产股份变动及信息披露等要求,与越秀
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授权期内累计买入股票数量不超过越秀地产
总股本的 2%。
    3、广州资产将按照董事会授权,在不影响自身正常运营的
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资金状况等实施本次交易,实际买入数
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关联方介绍

    (一)越秀集团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1,126,851.845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 65 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 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
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100,575,794 万元,净资产 17,523,622 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12,372,199 万元,净利润 739,654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
资产 102,484,813 万元,净资产 17,697,654 万元;2024 年 1-3 月
份,实现营业总收入 2,131,874 万元,净利润 125,705 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香港越企
    公司名称: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4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676,131.69 万元港币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湾仔骆克道 160 号越秀
大厦 26 楼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持有香港越企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香港越企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
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香港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香港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73,305,165 万元,净资产 13,642,985 万元;2023
年营业收入 9,659,059 万元,净利润 492,3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香港越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73,066,887 万元,净资产 13,822,664 万元;2024 年 1-3 月营业收
入 1,556,223 万元,净利润 118,373 万元。
    经查询,香港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州地铁
    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刘智成
    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主营业务: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 100%。
    关联关系说明:广州地铁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地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地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63,611,387 万元,净资产 27,621,846 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1,412,423 万元,净利润 8,422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广州地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65,522,701 万元,净资产 28,465,896 万元;2024 年 1-3 月份,实
现营业总收入 331,262 万元,净利润 607 万元。
    经查询,广州地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是广州地铁设
立在境外的全资子公司。
    (四)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昭远先生、首席资本运营官兼公司董事李锋先生、首席运营官
兼首席人力资源官刘艳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林昭远先生、李锋先生、刘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三、交易标的介绍

    公司名称: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 6 月 16 日
    负责人:林昭远
    股本:2,554,500.80 万元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 160 号越秀大厦 26 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发展及投资
    股权结构:越秀地产是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123.HK。越秀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越企及其下属企业持
有越秀地产 43.39%股份,香港越企是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越
秀集团是越秀地产的最终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通过全资子公司广
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越秀地产 19.90%股份,是
越秀地产的主要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地产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地产是公司关联方。
    2023 年,越秀地产实现营业收入 802.22 亿元,净利润 45.75
亿元,截至 2023 年末总资产 4,011.79 亿元,净资产 1,022.09 亿
元;2023 年全年派息总额约占核心净利润的 40%。
    经查询,越秀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广州资产将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港股股票,
不指定交易对手方,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

    本次交易为广州资产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
港股股票,不涉及公司或广州资产与关联方或交易标的签署协议
等情况,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广州资产积极开展“不良+房地产”业务布局。本
次投资越秀地产股权,有助于广州资产进一步与越秀地产合作探
索房地产不良纾困、重整盘活、资产运营等业务,符合广州资产
经营战略及业务布局方向。
    近年来,越秀地产面对行业波动,稳健经营,业绩良好,行
业地位显著提升,股东回报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广州资产
购买越秀地产股权,预计将取得良好收益。

    七、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受越秀地产股价、市场交易情况等因素影响,广州资产实际
买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如未来越秀地产经营业绩等不达预期,
可能导致公司、广州资产投资收益不达预期。
    公司及广州资产具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建有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将严格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审慎执
行本次交易,全方位控制风险。

    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一)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越秀集团及
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32,507 万
元,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 228,447 万元。相关关
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均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与广州地铁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与广州地铁
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过去 12 个月未与广州地铁发生关联交易。
    (三)与关联自然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本次交易涉
及的关联自然人林昭远先生、李锋先生、刘艳女士未发生关联交
易。
    公司过去 12 个月未与前述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结论

    公司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
本次交易。本次会议审核意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积极
开展“不良+房地产”布局,与房地产企业合作探索房地产不良
纾困、重整盘活、资产运营等业务。本次投资越秀地产股权,符
合广州资产经营战略及业务布局方向,有助于双方进一步深化协
同、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广州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广州资产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港
股股票,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相关安排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提醒公司关注房地产行业政策
及市场发展动向,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价走势,做足投
资研判和操作风控等措施,保障投资目标的实现。我们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

       十、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广州资产经营管理层在不影响自身正
常运营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资金状况等实施本次交易,实
际交易情况及由此带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本次投资的重大进展,并严格依法履行信
息报告与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