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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资本: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6-0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形
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
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中华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
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预审议,经过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形成以下决
议: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
股子公司广州资产购买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
产”)积极开展“不良+房地产”布局,与房地产企业合作探索房
地产不良纾困、重整盘活、资产运营等业务。本次投资越秀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地产”)股权,符合广州资产经
营战略及业务布局方向,有助于双方进一步深化协同、优势互补、
互利共赢,推动广州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广州资产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港股股票,交易定价
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提醒公司关注房地产行业政策及市场发展动向,
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价走势,做足投资研判和操作风控
等措施,保障投资目标的实现。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提醒董
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曦、刘中华、谢石松、冯科

                             2024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