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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资本: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7-13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5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由
刘中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预审议,经过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形成以下决
议: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
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越秀产业投资”)进行增资、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对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
和江苏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越秀租赁”)进
行增资是为满足越秀产业投资、上海越秀租赁、江苏越秀租赁经
营发展的需要,前述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和成拓有限公司将分别按同比例进行增
资。各项安排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
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
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曦、刘中华、谢石松、冯科

                             2024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