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2024-03-13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
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诚志”)、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清”)、诚志
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华”)和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诚志永华”)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
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38.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南京诚志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诚志永清
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诚志永华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
元和石家庄诚志永华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
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上述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投资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
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适
时的投资低风险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理财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
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为投资
标的高风险型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诚志、诚志永清、诚志永华和石家庄诚志永华拟分别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4亿元、2亿元、5.5亿元和3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投资
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
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公司、南京诚志和诚志永清本次投资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壹年内有效。诚志永华和石家庄诚志永华本次投资的期限为自诚志永华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所购买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国家宏观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进而影响理财
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
(2)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
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3)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及生产经营、
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适时适量的动态介入理财投资,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
测。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
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适
时择优选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投资。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机构性存款产品的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
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
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
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
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