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监管文件的要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建业先生、王欣新先生、王乐锦女士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建业先生、王欣新先生、王乐锦女士本年度的任 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