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2024-10-29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
开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独立董事贾明琪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
的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缓解债务偿付压力,推动公司
的经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贾明琪 杨强 高玉洁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