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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04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2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5 月 23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
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
议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逐一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现提名胡钢先
生、王晶女士、林学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
会逐一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
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逐一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现提名程代强先生、许
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
任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选
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
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定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5:00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进展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子公司因全球化业务发展,为防范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
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 2.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申请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 20.00 亿元(或其他等值
货币),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
易等,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
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
易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4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钢,男,1958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
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第九
届福建省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福建省政协常委。曾任福建省电子计算机研
究所总工程师、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中第 3.2.2 条所列情形;胡钢先生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3,105,144 股;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
事任职条件。
    2、王晶,女,1958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
贴专家,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
大代表。曾工作于福州无线电厂、福建省光学研究所、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
    王晶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中第 3.2.2 条所列情形;王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
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857,975 股;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
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3、林学杰,男,1960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工
作于福建省计算机研究所、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福建实达电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新大陆数字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大陆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林学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中第 3.2.2 条所列情形;林学杰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064,574 股;经查询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代强,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工
作于闽侯五交化公司、福州开发区商储发展总公司、福州开发区会计师事务所、福
建众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福建众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程代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中第 3.2.2 条所列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中第 2.7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及第 2.12 所
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曾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记录;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许永东,男,1968 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曾工作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国浩律师(福
州)事务所)。现任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福建省政协常委、本公司独
立董事。
    许永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中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
订)中第 2.7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及第 2.12 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或行政处罚的记录;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规
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