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名: 林整榕 王贤福 林福陵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