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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三九: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06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06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或“本公司”)2023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的具

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3 年末总股本 98,818.4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 15 元(含税),

合计派送现金人民币 1,482,276,000 元,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2,931,664.85 元的 51.96%。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29,645.52 万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

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

至本公告披露当日收市,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0 股。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实施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8,184,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3.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88,184,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84,639,2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1.本次转股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

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

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0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2              08*****759                        惠州市壬星工贸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3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70,419         0.74%       +2,181,126         9,451,545             0.74%
无限售条件股份     980,913,581        99.26%     +294,274,074      1,275,187,655           99.26%
   股份总数        988,184,000        100.00%    +296,455,200      1,284,639,200          100.00%

    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华润三九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2 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做相应

的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 年 5 月 14 日,
公司召开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监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事宜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2024

年 6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o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最新股本 1,284,639,200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2.23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 1 号综合办公中心 503 室

    2.联 系 人:梁征

    3.咨询电话:0755-83360999-393042、398612

    4.传    真:0755-83360999-396006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