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4-11-05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主持人:洪波先生
2、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3、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期限:半天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会议出席情况:公司提名委员会现有委员 3 人,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斯明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
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
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的情形。全体委员同意提名沈培良先生、沈望先生、韩文志先生、葛艳明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提名沈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提名韩文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提名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过对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黄守道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
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黄守道先
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提名的三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要求,且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黄守道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
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全体委员同
意提名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 2024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旷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提名欧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提名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与会委员签字:
洪 波 旷跃宗 沈望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