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05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
1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2 点 4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11 月 20 日 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 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00、2.00、3.00 采用等额选举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1.00 应选人数 4 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1.01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沈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1.02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韩文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1.03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1.04 √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2.00 应选人数 3 人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旷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2.01 √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欧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2.02 √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2.03 √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
3.00 应选人数 2 人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张亚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
3.01 √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刘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3.02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
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 5%的股东,不包
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
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
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
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9:30-17:30。
3、登记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 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 次 股东 大会 , 股东 可以 通 过深 交所 交易 系 统和 互联 网投 票 系统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沈熙
3、联系电话:0731-58617999
4、地址: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 号
5、邮箱:service@xtydjx.com
六、备查文件
1、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9”,投票简称为“永达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也可以在 4 位非独立董事中任意分
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3 名(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也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
做出明确投票指引,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选举票数
码
投票
累积投票提
提案 1.00、2.00、3.00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
1.0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4 人
案》
选举沈培良先生为公司
1.01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选举沈望先生为公司第
1.02 √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韩文志先生为公司
1.03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选举葛艳明先生为公司
1.04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
2.00 董 事 会 独立 董事 的 议 应选人数 3 人
案》
选举旷跃宗先生为公司
2.01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欧秋生先生为公司
2.02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守道先生为公司
2.03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
3.00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 2 人
的议案》
选举张亚军先生为公司
3.01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
表监事
选举刘权先生为公司第
3.02 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注: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议案 1.00 选举非独立董
事 4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议案 2.00 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
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议案 3.00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
份数×2。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
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 东 签 名(法人股 东盖章) 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