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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炜冈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26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星期日)上午 9:00 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
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根据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鉴于事态紧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董事轩凡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由董事长周炳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杭州曙辉实业有限公司等主体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14,925.94 万元向其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所华威”)

9.3287%股权(对应 807.7814 万元出资额)。在取得衡所华威股权后,公司拟与江苏华海诚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88535,以下简称“华海诚科”)等
主体签署《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书》,约定华海诚科拟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收购本公司持有的衡所华威的全部
股权,在该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海诚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