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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8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6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1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7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
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
大厦10层1025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范兵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1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9 人,代表股份 669,241,41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35,95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42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5 人,代表股份 133,291,2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28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5 人,代表股份 27,950,31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2,419,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3 人,代表股份 5,530,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926%。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1.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3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11%;反对2,426,1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190%;弃权3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7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194%;反对2,426,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01%;弃权3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5%。
    1.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 2 —
    同意168,24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79%;反对2,39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994%;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612%;反对2,39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99%;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9%。
    1.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79%;反对2,39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994%;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612%;反对2,39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99%;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9%。
    1.04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31%;反对2,402,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53%;弃权3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315%;反对2,402,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
8.5964%;弃权3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1%。
    1.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34%;反对2,400,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39%;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337%;反对2,40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74%;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9%。
    1.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39%;反对2,399,4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34%;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365%;反对2,39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46%;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9%。
    1.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47%;反对2,398,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26%;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




                                                                            — 4 —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16%;反对2,39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96%;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9%。
    1.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49%;反对2,400,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42%;弃权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26%;反对2,400,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92%;弃权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1%。
    1.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62%;反对2,395,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11%;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505%;反对2,395,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06%;弃权3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9%。
    1.10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 5 —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3814%;反对2,307,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95%;弃权4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992%;反对2,307,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47%;弃权4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1%。
    以上1.01至1.10事项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
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67%;反对2,394,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02%;弃权3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541%;反对2,39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53%;弃权3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7%。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 6 —
    (三)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67%;反对2,394,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02%;弃权3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541%;反对2,39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53%;弃权3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7%。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69%;反对2,394,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02%;弃权3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548%;反对2,39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53%;弃权3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0%。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 7 —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6,51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99.5923%;反对2,391,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3573%;弃权3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00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369%;反对2,391,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45%;弃权3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4069%;反对2,391,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985%;弃权3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548%;反对2,391,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45%;弃权3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7%。




                                                                            — 8 —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18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8.3728%;反对2,449,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325%;弃权3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66%;反对2,449,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27%;弃权3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7%。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云栋、张晓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


                                                                            — 9 —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