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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机集团: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09-27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30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日:2024 年 8 月 28 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预留授予登记人数:8 人
          预留授予登记数量 41.80 万股,占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0.26%
          预留授予价格:11.00 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四川省自贡运输
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机集团”)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
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
除此之外,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17日晚,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4月22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5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8月28日。
    (二)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1.8万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预留授予对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五)预留授予价格:11.00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权益数                  划预留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预留授予权益
                                             量(万股)                    日公司股本
                                                            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罗陆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         4.78%          0.01%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7人)            39.80         95.22%         0.25%

                    合计                         41.80         100%           0.26%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 1 名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是对应岗位的关键人
员,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其参与到本激励计划可以更好地吸引外籍高
端人才的加入,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纳入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是必要且合理的。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
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
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
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
               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40%
 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
               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
               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预留授予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具体
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1.02亿元)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50%。
                          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1.02亿元)为基数,2024-2025年两年净利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275%。
                          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1.02亿元)为基数,2024-2026年三年净利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612.5%。
   注:(1)上述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均以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考核年度的“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
的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全部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
人层面每期可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的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60%            0%
    在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
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或不完全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
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

    (九)本激励计划授予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披露后,鉴于本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合计1.7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后实施完成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影响,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4
名调整为107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38.20万股调整为236.50万股。首次
及预留的授予价格由11.25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由于拟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公司取消上
述所涉共计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228.50万股限制性股
票。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方案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4]518Z0109号验资报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的验资情况为:“经我们审验,
截至2024年9月10日止,贵公司本次向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18,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8,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18,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180,000.00元。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28日,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80
 万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9月30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未参与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参与激励的高
 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七、激励对象获取权益及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说明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
 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
 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845,325    61.01%     +418,000     101,263,325    61.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4,439,982    38.99%        0         64,439,982     38.89%

三、股份总数         165,285,307   100.00%     +418,000     165,703,307   100.00%
    注:(1)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以上变动前及变动后公司股本均以
 公司截至2024年9月10日的股本情况为基础。

    (2)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十、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公司最新总股本165,703,307股摊薄计
 算,2024年半年度摊薄每股收益为0.3680元。
     十一、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登 记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165,285,307 股 增 加 至
165,703,307股,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控股股东吴
友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运机集团股份
86,634,000股,占运机集团股本总额52.4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吴友
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运机集团股份数量不变,
合计持股比例变化至52.2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
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友华先生仍为运机集团
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二、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
计量。在预留授予日2024年8月28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
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1.80          564.30          126.21          289.13         111.95         37.01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

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
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