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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利科技: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监事赵国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持有公司股份 135,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66%)的公司监事赵国文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42%)。
    公司于近日收到赵国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赵国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的比例
                               2024 年 11 月 4
  赵国文       集中竞价交易                        26.5266     33,800    0.0142%
                                日-11 月 6 日
    赵国文先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 26.00 元/股-27.00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5,200       0.0566%   101,400       0.0425%
            其中:无限售条
                                  33,800         0.0142%          0       0.0000%
 赵国文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1,400         0.0425%     101,400      0.0425%
            (高管锁定股)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赵国文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赵国文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赵国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赵国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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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