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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铭科精技: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完成的提示性公告2024-03-15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0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以下暨减持计划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毅富和”)
   持有公司股份 7,06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公司”)于近日收到深
圳毅富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权益变动提示性告知函》,截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深圳毅富和已减持公司股份 40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29%,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 7,06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其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不再
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深圳毅富和    集中竞价   2024 年 3 月 12 日     19.26     400,100     0.2829
                  合计         -                -         400,100        0.2829


    本次减持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470,000          5.2828      7,069,900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70,000          5.2828      7,069,900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本次减持后,深圳毅富和持股比例将减少至 4.9999%,不再属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深圳毅富和已依法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同步在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深圳毅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深圳毅富和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毅富和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毅富
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深圳毅富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在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深圳毅富和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毅富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市毅富和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告知函》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