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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装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表所示:

               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制定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订本章
简称“公司”)章程。                     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公司现持有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         ……公司现持有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
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200136349770P 的《营业执照》。      91320200136349770P 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无锡化工装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化工装备
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Wuxi Chemical Equipment Co.,       英 文 全 称 : Wuxi Chemical Equipment
Ltd.                                     Co., Ltd.。




                                             1
第三十八条 ……
                                       第三十八条 ……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
的利益;
                                       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格式和文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字顺序的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责任。                                                                        调整,内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容无变化
                                       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带责任。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连带责任。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
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   的股东、1/3 以上董事、半数以上独立董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     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
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
会会议。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                       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     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     根据《独
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     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利     立董事管
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理办法》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优化独立
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董事对利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     润分配方
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     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案发表独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立意见的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     规定;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公司股东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     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     大会都以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     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     现场结合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       红方案。                               网络投票
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方 式 举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行,原规
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     定中多余
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表述内
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容予以删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    除。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
心的问题。                             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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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通过;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股票股利分配    心的问题。
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特别决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
议表决通过。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
2、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   通过;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    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特别决
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    议表决通过。
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    2、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    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
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    订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
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    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    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
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
3、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公司的用途。
整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    3、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    整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
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
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    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    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
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
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
项。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或公司自身经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或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    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调    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调
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    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
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    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
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    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
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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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具体理由并披露。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
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
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     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等。                                   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
                                       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
                                       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等。
                                                                              结尾落款
                                                                              日期根据
                2023 年 5 月 18 日                           年   月   日     实际生效
                                                                              日填写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正文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附件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
 修订,公司章程附件中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负责修订,一起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各
 项文件。

     二、申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内容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办理行政审批登记。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办理《公司章程》
 备案手续。上述事项最终均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准备案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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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草案)及其附件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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