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表所示:
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制定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订本章
简称“公司”)章程。 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公司现持有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 ……公司现持有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
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200136349770P 的《营业执照》。 91320200136349770P 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无锡化工装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化工装备
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Wuxi Chemical Equipment Co., 英 文 全 称 : Wuxi Chemical Equipment
Ltd.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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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
第三十八条 ……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
的利益;
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格式和文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字顺序的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责任。 调整,内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容无变化
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带责任。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连带责任。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
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 的股东、1/3 以上董事、半数以上独立董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 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
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
会会议。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 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 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 根据《独
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 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利 立董事管
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理办法》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优化独立
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董事对利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 润分配方
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 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案发表独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立意见的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 规定;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公司股东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 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 大会都以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 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 现场结合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 红方案。 网络投票
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方 式 举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行,原规
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 定中多余
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表述内
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容予以删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 除。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
心的问题。 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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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通过;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股票股利分配 心的问题。
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特别决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
议表决通过。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
2、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 通过;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 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特别决
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 议表决通过。
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 2、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 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
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 订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
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 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 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
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
3、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公司的用途。
整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 3、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 整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
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
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 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 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
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
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
项。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或公司自身经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或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 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调 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调
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 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
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 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
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 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
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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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具体理由并披露。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
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
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 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等。 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
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
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等。
结尾落款
日期根据
2023 年 5 月 18 日 年 月 日 实际生效
日填写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正文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附件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
修订,公司章程附件中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负责修订,一起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各
项文件。
二、申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内容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办理行政审批登记。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办理《公司章程》
备案手续。上述事项最终均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准备案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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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草案)及其附件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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