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4-04-18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397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 1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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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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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3970 号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无锡化
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装股份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签
发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520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的规定,就锡装股份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锡装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锡装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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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4]0011003970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对锡装股份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
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锡装股份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永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顾宁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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