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 3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 6 人,代表股份 81,366,9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33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1,364,6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3377%。通过网络投票的 1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 股份 366,9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364,6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77%。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1%。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全体监事出 席,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独立董事陈立虎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与会议时间冲突,未能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已履行请假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 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 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 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2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4,6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64,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33%;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 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 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 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3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 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4,6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4,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3733%;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6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为 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关于制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需对 9 4 个子议案逐项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 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5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7、审议通过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