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14: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 3-1 号公司会 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 主持人:董事长孙杰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 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1,024,7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1131%。 ①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7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 89,82 4,2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1752%; ②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00,5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79%; ③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7,024,7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881%。 ④ 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孙杰风,持有公司股份 63,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22%, 回避表决议案 12.00; 关联股东孙培松,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1%, 回避表决议案 12.00; 关联股东孙梦静,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 回避表决议案 12.00; 关联股东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7,00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7%,回避表决议案 12.00; 2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3 议案 3.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7.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议案 8.00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9.00 《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2.00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 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孙杰风先生、孙培松先生、孙梦静女士及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议案 1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14.00 《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议案 15.00 《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4,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帅棋 叶强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 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9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