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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环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1-1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保荐代表人:王元龙                              联系电话:18767104987
保荐代表人:包静静                              联系电话:18668488739
现场检查人员:王元龙、杨建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12 月 2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核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文件、
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        √
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
                                                    √
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
                                                                               √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
                                                    √
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
                                                    √
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的董事会记录;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
计划和报告;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

                                            1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
                                                     √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         √
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           √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
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         √
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
                                                     √
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是否一致;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
                                                     √
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
                                                     √
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
                                                     √
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结合财务报表、大额资金往来等核查是否存在遗
漏的关联交易事项;查阅公司关联交易有关制度和执行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           √
的制度
                                         2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          √
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
                                                    √
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
                                                    √
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
                                                                            √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
                                                    √
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
                                                    √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        √
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
                                                                            √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
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
                                                             √[注 1]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检查部分会计科目对应的合同、原始凭证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注 2]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
                                                    √
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3
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
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
                                                     √
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
                                                     √
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
                                                                                √
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 1]2023 年度,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投项目尚未完
工,投资效益暂不适用;因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导致进度与募集说明书出现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废气治理设备
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延期后项目
预计完成日期分别调整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和 2024 年 4 月 12 日。根据本次现场检查情
况,发行人“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进度不及预期。保荐机构已督促发行人积极优化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同时,要求发行人若预计完成日期前无法实施完毕,需及时履行延期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相关
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注 2] 根据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2023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 28,249.31 万元,较上
年同期下降 24.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34.7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7.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93.9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6.94%。公
司业绩波动较大,主要系受经济环境变化,下游行业的短期需求增速放缓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所
致。
    除上述外,此次现场核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
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元龙                      包静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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