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8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2,822,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62%,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 为 57 户,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1,716,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9%;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 户,申请 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106,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3%。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3.36 万股,并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333,6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101,842,959 股,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为 31,490,641 股。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736,5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3,333,6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101,106,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83%;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32,227,2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17%。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 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合计 58 名,具体名单详见“三、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之“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招商资管德冠新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 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 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李德安、黄啟忠、林玉兰等其他 57 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 承诺一致。 3、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法 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2,822,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62%。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58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 李德安 2,427,833 2,427,833 2 黄啟忠 1,870,870 1,870,870 3 林玉兰 1,858,680 1,858,680 4 冯星华 1,614,901 1,614,901 5 罗弘 1,396,102 1,396,102 6 徐文树 1,311,000 1,311,000 7 戴书民 1,241,599 1,241,599 8 梁伟文 1,181,595 1,181,595 9 罗誉 1,106,151 1,106,151 10 周维平 1,007,099 1,007,099 11 贺秀喜 981,102 981,102 12 张运学 772,699 772,699 13 叶东林 772,699 772,699 14 彭显成 772,699 772,699 15 何少勇 772,699 772,699 16 何群联 772,699 772,699 17 李艳峰 754,555 754,555 18 许树芬 707,396 707,396 19 陈婉萍 707,396 707,396 20 冯景祥 707,396 707,396 21 王素萍 560,099 560,099 22 朱健民 538,310 538,310 23 邹晓明 538,301 538,301 24 欧佩琼 538,301 538,301 25 周能民 482,699 482,699 26 吴江荻 448,017 448,017 27 冼浩明 430,599 430,599 28 刘军武 409,801 409,801 29 老国儿 366,801 366,801 30 刘青松 312,401 312,401 31 梁小华 310,099 310,099 32 黄英 303,901 303,901 33 岑国伟 302,000 302,000 34 陈子麟 282,957 282,957 35 佘宝珍 282,957 282,957 36 刘志权 282,957 282,957 37 贺洋 269,099 269,099 38 何剑文 248,301 248,301 39 黄子标 222,301 222,301 40 梁彦秀 207,401 207,401 41 童建平 195,301 195,301 42 江瑞辉 186,699 186,699 43 何俊辉 186,699 186,699 44 陈翠萍 130,301 130,301 45 陈钜桐 117,199 117,199 46 黄映 117,199 117,199 47 潘希抗 107,699 107,699 48 郑振滔 81,599 81,599 49 吕彬 78,100 78,100 50 梁绮红 78,100 78,100 51 梁建锋 78,100 78,100 52 潘国昌 78,100 78,100 53 邓建锋 65,000 65,000 54 黄明基 37,401 37,401 55 梁家权 34,801 34,801 56 梁家林 34,801 34,801 57 麦活波 34,801 34,801 招商证券资管-宁波银行- 招商资管德冠新材员工参与 58 1,106,376 1,106,376 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合计 32,822,748 32,822,748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岑国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02,000 股,其中 30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1,106,376.00 75.83 -32,822,748 68,283,628 51.21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0,000 75.00 -31,716,372 68,283,628 51.21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1,106,376.00 0.83 -1,106,376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32,227,224.00 24.17 32,822,748 65,049,972 48.79 股 三、总股本 133,333,600 100 - 133,333,600 100 注: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德冠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