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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公路: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4-11-07  

证券代码:148777                             证券简称:24 招路 K1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24 招路 K1”)债券持有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详请请参见 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81)《招商公路关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1
82)和《招商公路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 2024-90)。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10 元/股(含),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1,800 万元(含)。

    按回购金额上限 61,8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8.10 元/股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4,143,646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按回购金额下限 3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8.10 元/

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7,127,072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

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

的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人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

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预计不

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

                            2
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招商局公路网络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4 招

路 K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8777

    (三)证券简称:24 招路 K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5 年。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债券余额 20 亿元。

    4、票面利率:2.34%。

    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25 年至 2029

                             3
年间每年的 6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

    (三)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

    (四)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

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含)以电子

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

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

议案的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4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

议案

    (详见附件 3)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决议效力

    (一)倘若本期债券持有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有异议的,应于

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含)

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

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

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

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

                              5
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1)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

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

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

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

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

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 2)

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

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

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

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

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

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

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提出异议权利,并

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

                            6
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详见附件 2)采取记名

方式提出异议。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

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如若该期间未收到

异议函,则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将按照

相关规则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

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

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

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

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

托管理人将按照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层

      联系人:于蔚然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邮编:100032

                               7
    邮箱:yuweiran@htsc.com

    (二)发行人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并已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华泰联合证券提示本期债券持有人关注该公告。

    (三)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将以

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

知将在刊登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或互联网

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附件

    附件 1: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 3: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

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盖章页及附件)



                              8
附件一:

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参

加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

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授权委托

书为准,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10
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合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1
附件二: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是(选择“是”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否
                                                          则无表决权)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公路

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发行

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如有):

    代理人(签字)(如有):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面值100元为一张)




                  合计

                                                              年     月        日

                                        12
附件三:

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并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详请请参见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2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81)《招商公路关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82)和《招商公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90)。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0元/股(含),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1,800万元(含)。

    按回购金额上限61,8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10元/股测算,


                           13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4,143,64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

按回购金额下限3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10元/股测算,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17,127,07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

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

的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人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累计减资金额占发行

人注册资本的比例较低,且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

合并口径净资产的5%,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

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为便于公司相关程序的执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

为公司“24招路K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根据上述债券的受托

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特提

请本次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并表决:

    因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

期债券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发行人提供额外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