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关于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4-11-07
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112563.SZ 证券简称:17 招路 02
关于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持有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详情请参见 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81)《招商公路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82)和《招商公路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4-90)。
持有人会议通知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发行人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因回购注销股份导致的累计减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
例较低,不会造成公司的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受托管理人”)决定召集
“17 招路 02”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定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招商局公
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二)证券代码:112563.SZ
(三)证券简称:17 招路 02
(四)基本情况: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10.00 亿元,票面利率
4.98%,起息日为 2017 年 8 月 7 日,本期债券期限为 10 年期,
到期日为 2027 年 8 月 7 日。
持有人会议通知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
(四)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00-11:00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7:00 前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会议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会议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将是否同意议案的表决回执
(详见附件 2)通过邮件和邮寄方式送达至指定联系邮箱和联系
地址即可。债券持有人应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7:00 之前将表
决回执扫描并发送电子邮件至光大证券联系人(指定邮箱地址:
jiangyj@ebscn.com,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指定的电子邮件
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系统的时间为准)。经与光大证券联系确
认材料齐全后将原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前邮寄至光大证券联
系人处(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1 号楼 51 层,
收件人:江奕俊,联系电话:13764688606,邮编:200040),
持有人会议通知
表决回执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或
者债券持有人未按前述规定寄送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的,以电子
邮件为准。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
登记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登记
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2、债券发
行人;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
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3。
四、决议效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经代表债券未偿还本金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参与方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
议,对全体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
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
持有人会议通知
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
让本次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
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如下:
(一)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
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持有
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
(二)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
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
附件 1)、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相关复印
件需债券持有人签字。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7:00
持有人会议通知
前将上述身份证明文件、代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扫描件
发送至光大证券联系人(指定邮箱地址:jiangyj@ebscn.com,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
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7:00
前将会议表决回执(详见附件 2)扫描件发送至光大证券联系人
(指定邮箱地址:jiangyj@ebscn.com,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达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系统的时间为准)。若
本次会议存在补充通知,则以本次会议发出补充通知后发送的会
议表决回执为准。
(五)经与光大证券联系确认材料齐全后将原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前邮寄至光大证券联系人处(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1 号楼 51 层,收件人:江奕俊,联系电话:
13764688606,邮编:200040)。
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
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六、其他
(一)发行人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并已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
持有人会议通知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光大证券提示本期债券持有人关注该公告。
(二)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将以公告
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本期债券
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或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
者留意。
(三)会议会务人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奕俊
联系电话:13764688606
七、附件
附件 1: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2: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回执;
附件 3: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
议案;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持有人会议通知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持有人会议通知
附件 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使用【邮箱: 】代为
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按委托人对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行使表决
权: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注: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每项均不选,则以表决
回执(附件 2)的结果为准。
2、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
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应在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7:00 前送交债券受托管理人。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
持有人会议通知
的意愿表决。
委托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债券持有金额:
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持有人会议通知
附件 2: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回执
本公司/本人已经按照《关于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二)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
了审议,表决如下:
序号 表决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或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债券持有金额:
证券账户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
“√”,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选、多选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表决票传真件/复印件有效。
持有人会议通知
附件 3:
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详请请参见 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81)《招商公路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82)和《招商公路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4-90)。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发行人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1,000 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人民币 61,800 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18.1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34,143,646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
持有人会议通知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7,127,072 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为便于公司相关程序的执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
司公开发行的“17 招路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根据上述债
券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
定,特提请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并表决:因本次注销股
票导致的减资,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也
不要求发行人提供额外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